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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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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1 09:33 浏览次数:7276次
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 控和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沪交安委〔2025〕1 号)要求,为 全面加强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 控和日常监管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现将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假日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 在春节、“五一”、国庆(以下统称“重要节假日”)以及元 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以下统称“小长假”)假期期间,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要认真自 查重大危险源,务必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节假日每日自查、报告制度
(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运输企业须提前制定重大风险源 提级管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针对各重要节假日和小长假分别制定提级管控工 作方案,细化内容,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提前对节假日在 岗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确保节假日提级管控落实到位。
(二)重点排查整改落实。节假日期间,营运状态的运输企 业须每日重点自查是否全面落实提级管控措施情况、企业负责人 在岗值班情况、重大危险源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等。重大节假 日期间,管理部门将会同执法部门按20%的比例对运输企业开展 重点现场核查(小长假期间,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三)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节假日期间,运输企业的自查结 果须经企业负责人审定后,通过系统每日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报 送,当日无提级管控事项的运输企业,要实行“零”报告。
三、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日常报送制度 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的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发现 的重大隐患,须在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和节假 日前上报属地行业管理部门。
四、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运输企业须明确固定的信息填报联系人员,尽心尽责,如实认真填报上传的相关内容,不得有系统填报不及时、数据质量差、提级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及时做好行业管理部门与企业负责人间的沟通协调。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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