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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年1号台风“尼伯特”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 14:50  浏览次数:5032次

 

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

根据市气象部门报告,今年1号台风已于7月3日上午在西北太平洋洋面生成,目前正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预计于7日夜间擦过或登陆台湾东北部,并于8日登陆浙闽沿海,也有可能近海北上,将会对华东沿海地区带来较大的风雨影响。同时,太湖平均水位已达4.65米的保证水位,太湖防总已启动防汛Ⅰ级响应。

根据市防汛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台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汛办电〔2016〕1号)要求,为确保本市交通行业正常运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忌侥幸麻痹思想

1号台风“尼伯特”已增强为台风级,预计8~9日将会给我市带来较严重的风雨影响。各危运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防汛防台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忌侥幸麻痹思想,从最坏处打算、向最好处努力,及时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督促检查,确保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

二、密切关注,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各危运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密切关注市气象部门关于天气形势、台风路径的预测预报预警,按照“台风来前以防为主,台风来时以避为主,台风过后以救为主”的原则,及时启动部门防汛工作预案,严格履行本单位职责,为各项防汛防台工作赢得主动。

三、积极应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各危运单位要根据防汛工作预案,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风措施,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防汛抢险队伍要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备足抢险物资,提前做好设备调式,确保能够及时投入应急抢险。

四、严格值守,及时上报险情灾情

各危运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重点部位巡视查险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险情,必要时要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逐级报送汛情、灾情等紧急信息。如有紧急情况,请及时报告市运管处值班室,电话:63137465.

 

市运管处危险品科

2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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