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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行业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 14:21  浏览次数:4942次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

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16〕2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6〕9号)要求,市交通委决定于6月份开展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在上海交通行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深化“三不伤害”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二、活动主题

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

三、活动时间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从2016年6月1至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四、组织机构

委安委会全面负责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委安委办承担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活动开展。

五、主要内容

(一)组织主题宣讲

一是委安委会及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结合上海交通行业特点,针对本质安全和平安交通,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二是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重点围绕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开展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促进责任落实。三是要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研讨等活动,深刻吸取教训,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四是要组织党政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安全学习培训。五是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主题演讲、征文、摄影比赛、书画创作等活动,组织和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和市民参加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二)推动学习交流

一是要结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交通行业“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沪交安〔2016〕96号)要求,开展“平安交通”现场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二是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交流,总结本地区本行业的经验和做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企业,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三是通过报刊、网站、微博等多种媒介,开设专版专栏和专家访谈,介绍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做法,广泛开展交流互动。四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方式,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传播安全生产警句格言,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等,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针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二是通过“双随机”、曝光平台、“随手拍”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三是在广场、站场、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行动,通过宣传咨询解答、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宣传,并借助微博、微信广泛传播宣传咨询日活动内容,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四是以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客运、轨道交通等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工作的有效推手,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道路运输平安年”、隐患排查治理及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全面加强安全宣传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

(二)强化跟踪督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联络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并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畅通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于5月1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视频、照片、文字资料和党政主要领导署名文章也请及时报送委安委办。


73安 关于转发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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